服务协议
协议申明
本协议所涉及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等互联网服务(以下称本服务)由 (ew)ExWebs 提供。租用人(以下称客户)租用本服务需同意并遵守本服务合约所制定之事项。
服务说明
本服务为客户向 (ew)ExWebs 租用软件及硬件设备的使用及服务。非实体商品。
原则上,我们只为独立博客经营者提供博客虚拟主机,不接受下载站、图片站、在线播放、采集站等占用大量服务器资源的网站。
客户资料
(ew)ExWebs 尊重客户私人数据秘密。未经同意, (ew)ExWebs 不会以任何方式将客户数据提供给第三方。经由主机联机纪录、服务购买表格、电子邮件往来所收集的数据,仅会用于客户数据建档文件及服务提供使用。客户应于联络数据变更时主动通知 (ew)ExWebs 。
垃圾邮件处理
(ew)ExWebs 严禁客户利用本服务发送 “收件人未同意接收的商业广告邮件” 如:
1) 利用电子邮件寄件服务 (SMTP) 发送垃圾邮件;
2) 利用电子邮件信箱服务 (POP3/IMAP/网络邮局) 接收发送垃圾邮件后收件人回信;
3) 利用网页空间放置垃圾邮件中的内容,如网页或图档;
4) 使用主机提供的服务或客户自行架设的程序于垃圾邮件中,如访客计数器、回函处理程序等;
凡经检举、或由本服务人员发现,将立即暂停或停止账号的运作。不保留数据、亦不退费。
知识产权保护作品
本服务禁止客户放置、安装、传播未经合法授权的知识产权保护作品。包括:
1) 音频文件;
2) 视频文件;
3) 图型文件;
4) 各种商业或共享软件;
禁止使用范围
以下内容或行为为本服务所禁止:
1) 传播病毒、木马或间谍程序、黑客程序;
2) 成人、黄色及邪教内容;
3) 架设 IRC、Proxy 服务;
4) 架设或提供 P2P传输程序、档案、Seed;
5) 架设提供大量档案下载等需要极高带宽的网站;
6) 影响主机运作的行为、程序架设;
7) 从事或支持违反法律的活动;
8) 通过本服务进行恶意攻击之行为;
9) 赌博内容 (如提供在线下注);
10) 利用主机进行 BitTorrent 下载;
11) 架设互动方式的 “游戏程序”;
12) 架设 “聊天室”;
13) 架设 CGI 版本讨论区程序;
若客户文件或程序为本条款中所禁止,本服务管理人员会于自行判断后,在不需要知会客户的状况下,进入客户的主机账号将其数据或程序予以删除或停权。
账号数据备份
客户应定期建立、下载并保存完整的账号数据 (包含网页、邮件及数据库等档案) 备份。本服务不保证随时能提供有效、完整、实时的备份文件。且不应被要求赔偿客户数据毁损或遗失而造成的损失。
服务中断、更动及终止
因无法避免的主机维修、设备更新、或无法控制的因素、或需要重新指定客户服务主机时,本服务有权暂停服务主机的运作,客户不得要求赔偿此段时间内停机的损失。 (ew)ExWebs 保留依营运状况而更动或终止本服务的权利。
域名申请
(ew)ExWebs 于接受客户委托后,提供代为向域名管理机购或经销商申请域名的服务。客户应自行参阅域名管理机构的相关注册说明、条件及使用规范。
1) 域名于缴费并申请成功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退费或变更域名。
2) 域名于申请成功后,本服务会提供域名管理方式的说明,客户可依说明自行管理域名 (包括 DNS 设定、转移所有权、更改域名注册数据)。
3) 域名于缴费并申请成功后,即为客户所有。客户并应负责域名续约所需的费用。
服务收费、中止及退费
本服务于申请租用并付费后提供使用。
客户应于指定付款日期缴款并进行续约。如未缴款,本服务会于合约到期日暂停,逾期五日取消服务并删除账号内容。不会保留存档。
除不提供退费的项目外,如果客户对本服务不满意,可利用以下说明进行退费:
1) 服务启用十四日 (含第十四日) 内,退还扣除域名申请费用 (仅适用于域名优惠申请方案) 后的费用,无手续费;
2) 利用域名优惠申请方案取得的域名仍为客户所有;
3) 服务启用三十日后,不退还费用;
4) 退款会于本服务服务人员与客户确认退款金额后五至十个工作日发出。
以下项目不提供退费:
1) 设定费用;
2) 域名注册;
3) 增购的硬盘空间、流量、电子邮件、数据库服务;
4) 程序安装、管理服务;
如因违反本服务合约而遭暂停使用权或取消账号,恕不退费。
支持服务
本服务提供的支持服务仅限于服务主机硬件及软件、对外联机的维护。客户应自行维护账号的正常运作。同时并应维护账号的安全性,防止非授权的登入。
合约更新
(ew)ExWebs 保留随时更新本服务合约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本合约最后更新日期为 2010 年 3 月 20 日。
